【反送中】612衝突警方被指濫暴 人權組織續倡獨立調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6/23 15:37

最後更新: 2019/06/23 20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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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鷹(右)表示大部分示威者均和平表達訴求,當日行為不算是暴動。(陳偉英攝)

警方於6.12金鐘警民衝突,承認發放150枚催淚彈、20多發布袋彈等,被外界質疑。組織「社區前進」聯同「香港人權監察」今(23日)舉行反送中警權論壇,探討警察是否使用過分暴力。有參加者認為未到「暴動」程度,人權監察組織提倡獨立調查。

6.12當日在前線的金鐘示威者金鷹表示,自己是「和理非」示威者,承認部分示威者當日有「丟嘢」,例如鐵枝、磚;然而大部分示威者都是和平理性,未去到大規模暴亂。

他不滿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所指「五個人暴動」,質疑警方是否有需要發射橡膠子彈等不成比例的武力,又指警方「開左幾多槍應該有數得計」,有責任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。

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形容,「速龍小隊」執勤時沒有佩戴編章是「可惡」和「無恥」。(陳偉英攝)

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指出,警方是有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力,但有否按警察通例第29章的指引執行,則令人懷疑。她提到,警察通例第29章是秘密章節,警方一直拒絕公開,即使立法會、聯合國和民間團體等多番要求也不果,令公眾無法有效監察。她強調,警員近距離向示威者噴胡椒噴霧、使用警棍「扑頭」,違反只可打四肢的指引,是不必要的致命暴力,又不足「速龍小隊」沒有佩戴編章。

她認為,警察投訴課和監警會處理投訴是「自己人查自己人」,向來為人詬病,而警方高層自2014年佔領行動開始,一直向前線警員表示「你地冇做錯!」間接造成警方在6.12當日使用過分武力,因此有必要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,而人權監察組織會繼續在政策上作倡議。

組織「社區前進」聯同「香港人權監察」舉行反送中警權論壇,探討警察是否使用過分暴力。(陳偉英攝)

現場有參與論壇的市民認為,部份「速龍小隊」是刻意不佩戴或反轉編章去隱藏編號,令人無法識別;有市民指警方在中信大廈外循兩個方向施放催淚彈,左右包抄,又指有警員在金鐘港鐵站要求市民「一字排開」查身份證,應研究是否「警權過大」。